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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市政府印发第2号总河长令,决定即日起至年底,全面整治全市闲置船舶及“三无”(即无船名船号、无船籍港、无船舶证)船舶。
此次专项整治由各县(市、区)政府牵头落实,须重点查清闲置船舶、“三无”船舶的数量、分布、停泊安全隐患等情况;同时,试点建立采砂船舶指定停泊制度。大埔县、丰顺县在韩江干流河道试点设置船舶停泊区,其他各县(市、区)根据实际,试点设置停泊区。整治完成后,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验收,对工作不力、进展缓慢、推诿扯皮的将严厉问责!
来源:梅州新闻联播